手过的案子在心里排列过一遍。到李洪杰提到眼部的枪痕,他忽然感到眼前有什么东西一晃,终于抓住记忆中的一个碎片。起初他觉得两者差距太大,后来又认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最后,当闫自忠明确点题时,他决定把自己的怀疑付诸公论。 “1991年1月25日,小金鹤储蓄所的抢劫案,案犯之一。 ”他简短地提示给众人。在场的有一半人,包括何局长,一经提醒,都若有所悟。可没有人出声,似乎都在斟酌。
何局长说:“那不是一起案子。”“对,两起。先是1990年12月19日工商派出所高连国被杀,枪被抢。当时我还在市局,”王春林从容不迫地说。“而后就有了‘125’,并了案。”兴山分局曾副队长说:“那是两个。”“是两个人,人数上不对。但是,已经过了整整四年,从结伙发展到团伙也够时间了。”
“有什么证据吗?”“没有,只是猜测。有一点记得最清楚:罪犯之一左眼是‘格棱眼’。”东北话‘格棱眼’,指人的眼皮下斜,属于面部缺陷。 闫自忠显然很感兴趣,从曾副队长烟盒里取出一支烟,掏出打火机点着,问道:“还有什么其他体貌特征?”
“大约175米高,瓜子脸,比较白,不胖不瘦,当时20岁左右。他的同伙比他矮些,团脸,稍胖,年龄大两三岁的样子。”李洪杰开腔道:“这个案子我也清楚,搞了两三个月,没拿下来。”
伦江捅捅身旁的王克立:“王处长,你还记得吗?当时派了吴兴奎把现场留下的弹壳送到省厅检验,你好像参与了。”王克立点头:“对,能想起来。单玉梅作的鉴定,我复核。和高连国的枪认定同一。”
何局长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从体貌上看,那两个人倒是和这具尸体以及另一名通缉犯有相似之处。春林想得好,应该再仔细研究一下。”
恰这时,何局长携带的步话机响了。他打开开关,听了几句,对着话筒问:“确实吗?” 大概对方作了肯定的答复,他转脸对闫自忠说:“自忠,在新伊矿和岭北矿露面的那几个人有下落了,其中一个已经被市巡警队抓住了,有口供,牵涉到四个人。”
“噢?”闫自忠眉头一扬,“怎么发现的?”
“想抢鹤翔商店的就是他们,一个营业员中午在街上认出了一个,当时报了巡警。”
“现在押在哪里?”
“新伊矿保卫科,陈处长在那里。”闫自忠略一思索,说:“未必是这几个人,但也很重要,我们是不是马上去?”
“好!” 于是,何局长简单向大家交代了几句,意思说并案的事尽快另找个时间议,不必全参加。
秘书小刘负责把“125”和“1219”案件的卷宗调来,其它工作继续进行,就叫上李洪杰、吕志锟等人同闫自忠一起出门奔了新伊矿。路上,何局长在车里又通过步话机命令市局预审科科长李华泽同时赶往新伊矿。
指挥部如此重视这个情况是有原因的。前几天的摸查中,新伊矿和岭北矿都有人反映,在上月底开支时,矿机关出现过可疑分子。节前,各矿都在想办法为职工开支,经过银行和矿务局的统一协调,各矿开支时间是25和26两天。
25日上午,10点钟左右,机关大门外停了一辆“乃滋”出租车,蓝色,下来5个人。其中一个身高170米左右,较胖,穿军大衣;另一个172米左右,留长发,穿褐色皮夹克。几个人进门时互相嘀咕了几句,然后相随着上了二楼。二楼财务室门口围了不少人,都在领薪水,几个人在楼道暖气片前站了一会儿。后来保卫科的人走过来,问他们是不是领工资,几个人支吾了几句就走了。当时保卫科的人起了疑心,跟到门口看了看,记住车牌尾号为“06” 1月27日,就是南山矿案发的前一天,新伊矿开支。上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